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部视频会议信号分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 6月 24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 把原采购公告《教育部视频会议信号分流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中“八、评标方法”中的“本次采购由采购单位采购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满足要求的价格最低者中标。”更改为“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响应人资格条件、响应产品或服务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响应方案。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报价也相同的,按照主观分部分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按上述步骤后相应部分得分依然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列顺序。”
(二) 在原采购文件《教育部视频会议信号分流服务服务采购需求》内容基础之上增补 “五、评分标准”,其内容如下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15%) | 15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2 | 技术部分 (70%) | 方案整体设计情况(25分) | 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成架构、联网方式、数据交换方式、拓展方式)根据所提供的方案完整、合理、具备可执行性等进行评分。相对于其他响应人,最优得25分,一般得10分,其余不得分。 |
实施方案情况(20分) | 响应实施方案明确清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并完全符合西南大学实际情况,相对于其他响应人,最优得20分,一般得10分,其余不得分。 |
软、硬件选用情况(25分) | 在响应文件中对选用软、硬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型号、详细参数、可拓展能力)根据软、硬件的功能、性能、拓展能力、易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等进行评分。相对于其他响应人,最优得25分,一般得10分,其余不得分。 |
3 | 售后服务方案(15%) | 15分 | 响应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有明确、可靠的售后服务迅速响应措施和保障体系的,得15分;响应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明确、较可靠的售后服务迅速响应措施和保障体系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
更正后祥见附件一《教育部视频会议信号分流服务采购询价公告20210705》
三、补充说明
目前已收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且仍保持密封完好,请已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7月06日09:00至2021年7月09日17:00之间来确认文件密封情况,并取回原投标文件。
教育部视频会议信号分流服务采购需求2021070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