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以下简称信息化专项)工作,切实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估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规范性,根据学校财务部《关于开展2021-2023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往年教育部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1-2023年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项资金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学校发展战略的高度,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当前重要发展任务,精心谋划项目申报。做到既保障基本,又突出重点;既立足眼前,又谋远创新。科学规划、严格论证、注重绩效,形成2021-2023三年滚动项目库,服务学校智慧校园建设。
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学校财务部《关于开展2021-2023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用于对改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础平台、网络技术安全等基本条件,具体分为以下子项:
1、校园网建设:用于学校校园计算机有线、无线网络的改造和建设。
2、数据中心建设:用于学校IDC建设,公用服务器、存储的扩建,老旧和超龄服务器、存储的升级更换。
3、信息化应用建设:用于智慧校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物联网建设:用于智慧校园基础物联网建设和应用。
5、网络安全建设:用于学校校园网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安安加固的安全隐患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滚动申报:强化项目预算安排与三年滚动预算相衔接。本次申报项目的执行年度为2021-2023年,各单位在2019年已申报的2020-2022年项目和2020年预算已安排项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项目现状、实施条件、外部政策环境、预算执行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申报2021-2023年项目滚动计划。对2018、2019年度已接受教育部评审入库,尚未安排资金的项目,若需在2021年执行的,若项目执行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经费等情况没发生变化的,可将原申报材料重新提交即可;如未提交,视为终止原项目。若有变化的,须重新申报。
(二)绩效牵引: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与绩效问责的约束激励机制。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产出效益对学校事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的促进作用,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指标将是财政部、教育部和学校对项目实行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结果会作为部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项目评审: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教育部对专项资金预算评审通过率,学校将加强项目的论证和评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对各单位申报的信息化专项组织专家从各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绩效性进行论证和统筹规划,确保项目安排方向正确,经济可行,具备实施条件,能够按时完成。学校将再次组织相关专家对进行学校层面的评审,并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评审立项后作为2021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项目储备。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6月12日前,各单位根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完成2021-2023年专项资金申报,填报子活动申报书、子活动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备购置明细表(附件1、2、3)和附件8(可于6月18日前提交),报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文本编报,充分说明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定清晰明确、量化可评,测算依据充分准确;
2.6月24日前,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完成项目审核、论证、整合、排序,将整合后的子活动申报书、子活动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总后按项目大类的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备明细表(附件1-5)及专项资金项目排序表(附件6)提交财务部,请一并提交教育部评审时所需材料(附件7)和项目论证过程的支撑材料。
3.6月底,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6月底-7月初,教育部下达申报通知,各部门根据学校评审情况和教育部通知修改申报材料,迎接教育部评审。
五、其他事项
软硬件集成的子活动,若硬件设备经费所占比例超过50%的,作为“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子活动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报;软件经费所占比例超过50%的,作为“校园信息化建设”子活动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樯 电话:68367913,电子邮箱:zhengq@swu.edu.cn;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附件1.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docx
附件3.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附件7.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提供的相关支撑资料.docx
附件8.西南大学信息化建设(定制软件开发)项目功能需求及业务流程说明书.docx